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用身边的榜样带动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,以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,由区委、区政府主办,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明办、区文化体育旅游局、区融媒体中心承办的“最美沙湾人——第七届感动沙湾人和事评选活动”活动正式全面启动,现面向全社会征集“最美沙湾人”候选人。
[评选标准]基本标准: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遵纪守法,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,推进乡村振兴战略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事迹真实感人,身边群众认可。
[评选范围]具体包括:所有沙湾居民,包括长期在沙湾居住、工作、学习的外地市民。历届感动沙湾人和事及已获市以上道德模范称号的人员不再参评。
[评选类别]具体分为六类。分别是热心公益类:扶贫济困,助学帮残,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,积极参与“双创”、脱贫攻坚等区委中心工作、志愿服务活动。
乡贤能人类:奉献乡里,积极为新农村建设出力,在乡民邻里间具有一定威望,被群众所尊重。
爱岗敬业类: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在工作领域内业务本领过硬,专业技能突出;恪守职业规范,办事公道、服务优质,赢得群众广泛好评。
敬老孝亲类:孝敬父母,关爱子女,家庭和睦,邻里和谐,事迹感人,群众称赞。
诚实守信类: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质量至上,诚信守约,享有信誉;在人际交往中,真诚待人,实心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。
自强励志类: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“人穷志不穷”的代表。面对困境积极乐观、自强不息,不拘泥于现状,“不等不靠”,自立更生,具有坚韧奋进精神。
[推选方法]采取个人自荐、群众推荐、组织推荐三种方式。个人自荐由本人向所在社区(村)的居(村)委会或所在单位自荐;群众推荐由群众向所在社区(村)的居(村)委会或单位推荐身边具备条件的人;组织推荐以各乡镇各部门为推荐单位,个人自荐和群众推荐的,由各居(村)委会、单位报乡镇或主管部门审定后,统一报区文明办。
[推选时间]2019年7月3日至7月31日。
[联系方式]联系人:胡春晓;联系电话:0833—3441305。
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、推荐!
“最美沙湾人——第七届感动
沙湾人和事”评选活动组委会
2019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