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和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、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按照《沙湾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》的规定,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,通过随机抽选、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,经资格审查、征求意见、公证抽选出杨静等以下9名同志为拟任人民陪审员。现面向社会公示,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的,请于5个工作日内(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)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
举报电话:0833-3441603
附件:乐山市沙湾区拟任人民陪审员名单
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
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
2019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