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援助对象
工会会员
二、援助范围
1、各类劳动争议;
2、其他涉及困难会员职工的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;
三、援助流程
1、申请:本人向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;
2、审批:由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查,在收到申请5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,并及时告知申请人;
3、受理: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,提供意见和具体办法,案件代理费由法律援助中心承担,其余费用由申请人承担;
四、所需材料
1、工会会员证,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1张;
2、本人免冠寸照1张;
3、所在单位工会或居住地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资料;
4、与案件相关的全部材料;
5、法律援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;